11月16日,网络上流传出一份某企业内部通报文件,内容为该企业员工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通报文件称,8月30日至9月3日期间,企业总部通过对非工作流量信息进行统计排查后,发现部分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占用公司公共网络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等。
上述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企业通报批评员工上班“摸鱼”,并且具体到了部门、楼层,以及非工作流量的详细信息,此举是否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权?
对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周垂坤律师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员工使用的是公司提供的网络,并且员工上网并非必须连接公司提供的公用网络,所以,在公司明确告知员工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工作区域的公用网络上收集上述信息,并用于指定用途。但如果没有明确告知员工,则涉嫌侵犯员工的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