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收钱不办事,导致了业主诸多的不满。此时对于这种现象,有业主发问不交物业费会怎么样?按照最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有以下八种物业费可以不需要交的理由。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交房通知书的那一天算起,不应该从买房人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之日开始计算。假如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办理交房,因此延迟交房的,那么业主就有权利拒绝缴纳这段时间所产生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没有签订物业合同的话,那么业主就可以拒交物业费。
3、假如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纳关于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所产生的能源费用的话,那么业主是可以拒绝缴纳,因为这些费用都不在业主应该缴纳的范围内。
4、假如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过差,那么业主可以暂时拒交物业费,但是需要提供出有力的证据,并且要寻找到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
5、物业公司提供合同内没有约定或者是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物业。
6、假如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话,那么业主对于物业所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绝缴纳。
7、假如业主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没有办理交房手续的话,那么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代为缴纳的。
8、假如物业公司没有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话,那么业主有权利拒绝缴纳物业费。
最后,以上8种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是否真有法律支持,不同的网友有不同的看法,有兴趣的网友可以从《物业管理条例》中去寻找答案。